随着离婚率的不断增长,单亲家庭呈上升趋势,贫困单亲母亲这一社会弱势群体也不断扩大。她们在物质上、心理上、精神上都遭受着巨大压力,很多人迫于无奈,抛弃子女,远走他乡,让孩子失去父爱的同时,又缺少了母爱,也失去了经济支持,因而,贫困单亲母亲不仅是一个困难群体,更有可能带来一系列诸如未成年人教育、孤困儿童等社会问题,关系到民本民生和下一代健康成长,更维系着社会的平安和稳定,需要政府部门高度重视,帮助贫困单亲母亲解决就业、教育、医疗、社会保障、生存环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,保障基本生活,改善生活质量,提高幸福指数,建立社会救助、就业、医疗卫生等长效帮扶机制。 一、现状分析(以天台街头镇为例) 据初步统计,目前街头镇贫困单亲母亲共计50余人,29岁及以下的1人,30岁至39岁的占6人,40岁至49岁的占30余人,50岁至59岁的占9人,60岁及以上的5人左右。有固定工作者仅占5.01%。家庭人口数为2人以及下的占14.51%,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的85%,其中需要负担1名及以上子女教育的占73.80%,需要抚养1名及以上老人的占29.68%,同时需要负担子女教育和抚养老人的占24.33%。因本人生病或残疾致贫的占18%,因丧偶欠债致贫占90.65%,丧偶欠债而本人又生病或残疾的占6.15%,有低保者占27.27%,参加医保者占99.20%。经前期调查统计,其诉求主要集中在:生活困难需要资金救助;子女上学希望减免学费;希望办理低保,希望有医疗救助等;家中小孩无人照顾没法工作,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等。 二、存在问题 (一)收入拮据,经济压力大。 由于贫困单亲母亲受到教育水平、劳动能力等因素的限制,生活拮据、入不敷出是这一群体的普遍现象。有的因丈夫生前长年生病,家庭早己债台高筑;有的因子女较小、家庭有老人需要照顾,无法工作;有的因文化程度低、无劳动技能,做些杂工,工作不稳定,收入偏低;有的因身体健康状况不好,无法工作等等。 (二)安全感缺失,幸福指数低。 这一群体,少量有限的收入主要用于吃饭、穿衣和子女的教育等养家糊口的问题上,根本无法追求精神生活,精神空虚,再加上不完整的家庭本身的打击,她们无力甚至是无心去追求幸福的生活。农村贫困单亲母亲从事与男性同样的农活,体力不济,生活困难,缺少丈夫保护,极度缺乏安全感。 (三)弃家出走多,留守坚持难。 贫困单亲母亲抚养、教育子女是她们面临的紧迫问题。部分脆弱者,不得不忍痛割舍亲情,抛弃孩子,离家出走,只为重新获得一份正常生活。有的十多年杳无音讯,有的长年不与子女联系,有的就住在附近也很少去看孩子,也有的是因为是男孩子,公婆不同意带走,造成单亲儿童母爱缺失,亲情缺失,教育缺失。部分坚持留守的贫困单亲母亲,面对独自抚养照顾子女的经济压力以及经济、社会、子女、亲友、世俗的压力,使她们很难重组家庭,有的孤老终生,晚景凄凉。 (四)子女教育难,社会隐患多。 单亲家庭中的子女有很大一部分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,而单亲母亲能抚养孩子已不易,根本无力去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,不少孩子内向、自卑,还有一些被母亲抛弃的子女,缺少家庭温暖,缺少母爱,缺少管教,走上抢劫、盗窃等犯罪道路,影响一生,也给社会带来隐患及不安定因素。 三、对策和建议 (一)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,为帮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。各村加强对贫困单亲母亲的调查摸排,对符合低保对象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。残疾人慰问、贫困家庭慰问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慰问贫困单亲家庭。 (二)有关部门分工协作,解决贫困单亲母亲生存问题。民政、教育、卫计、财政等分管部门将落实贫困单亲母亲帮扶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,切实解决民计民生问题。 1、建立社会救助机制。一是民政办将这一群体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;二是设立动态专项救助资金,对因重大疾病、子女考入大学、突发灾祸等原因需要救助的贫困单亲母亲,给予必要的经济援助。 2、建立就业帮扶机制。重点解决贫困单亲母亲生存和发展问题。人社部门应为贫困单亲母亲就业问题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。为贫困单亲母亲、下岗女工、低保家庭女性和外来女工设立就业奖学金,鼓励她们多学技能、积极进取、自主就业并为她们提供岗位信息。 3、建立医疗救助机制。解决贫困单亲母亲身心健康问题。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成员购买住院医疗保险,为贫困单亲母亲提供医疗救助。贫困单亲母亲属于低保和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单亲母亲,门诊就医、住院就医费用应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减免。 4、建立情感支持机制。教育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,切实为单亲家庭子女成长提供精神上的帮助,可通过学校教育,更多地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,教育孩子意志坚强、奋发有为,乐观向上,懂得感恩,回报社会,无私奉献等。(王鹏飞)
|